目前台灣推廣 Creative Commons ﹝創用 CC﹞的主要單位是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的 Creative Commons Taiwan。它的網站上有一句宣傳標語「權利不變‧創意無限」。這句話明顯是從著作權人的立場出發,而且簡潔有力,應該是推廣CC授權的利器。不過CC授權的推廣,除了著作權人這一方,使用人﹝被授權人﹞這一方的推廣也應該顧到,不然著作權人即使採用CC授權保留部分權利,使用人如果不清楚什麼是CC授權,也不清楚怎樣才是合理的使用,他們很可能會選擇不用,畢竟「不做不錯」。這樣一來,CC授權的美意便打了折扣。因此,我門需要一句站在使用人﹝被授權人﹞立場的口號,把創意公用尚未飽滿的一環補起來。
關於這個口號,我剛剛想到一個站在被授權人立場的:
(1) 簡單授權‧輕鬆使用
意思是:簡單明確的授權條款,讓被授權人輕鬆使用。這句口號把被授權人的立場突顯,應該可以吸引更多對CC有興趣,但不知如何使用CC授權著作的人對創用CC的關注、了解、並利用CC授權物。
還有一個延伸形:
(2) 簡單授權‧輕鬆分享
這句話因為涉及「分享」的定義,所以不怎麼好用。而且「分享」一詞的主詞也可能指著作人,所以(2)不是很好用的口號,還是用(1)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