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優良大學生應有的條件〉第一條:反戰、愛好和平。
意識形態真的有那么重要么?我想沒有人想要“並吞”或者“侵略”臺灣,這不管是從法理上還是現實中說來都是很荒唐的,我僅僅想說,臺灣是中國人的臺灣,不否認自己是中國人就有得談!
靠!去你媽的狗屁愛好和平!頭一句還質疑意識形態的重要性,最後一句卻又設下一個百分之百的大中國民族主義意識型態作為「和平」的前提。這不是自相矛盾就是自打嘴巴,不然就是渾蛋搞不清狀況。
身為一個頑劣大學生,我以憐憫的心態開示你:住在台灣的人民的身分還輪不到你這連舉手部隊人大代表都算不上的傢伙決定!
因為你自己設下的前提,使你的訴求變成掩飾無形暴力的膚淺口號。你自以為是在呼籲和平,卻暴力地在呼籲和平的文字中設下談判的前提;你自以為不否認台灣人民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卻又寫下自私的「民族團結和共同進步的夢」。難道你以為只要你喜歡,你想和台灣人民相愛,你就可以自以為是地設下這些前提嗎?你口口聲聲說要維護和平,卻設下一個個製造衝突的前提。在這些前提下的和平,是真正雙方平等的和平,還是勝王敗寇的和平呢?在你的訴求中,中國才是主動的一方,才是定義、詮釋的一方,台灣只是一個被定義的「地方」,台灣人民只是一群由中國定義、由中國決定未來的人。所以你的訴求顯然是勝王敗寇的和平。而勝王敗寇的秩序下的和平,永遠只是衝突的前奏、暴力的泉源,不可能是真正和解的開端。
所以你的本質還是暴力,只不過你用「和平」的口號將暴力掩飾起來,裝作愛好和平的樣子,骨子裡還是大中國的侵略野心,還大言不慚地倡議「和平需要我們」,真是噁心、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