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主性的行動本身就是有意義的。如果行動的意義是因為行動本身之外的東西,如目的、報酬、身分等才具有意義的話,這個行動就不具完全的自主性。
舉個一年多前的例子來說,2002年8月中,具眾議員身分的日本外務省政務官水野賢一向外務大臣提出訪問台灣的要求,但被拒絕。他表示不惜辭官也要訪問台灣,最後也遞出辭呈以示抗議。詳細的經過請參閱當時的報紙,但在此並不以政治或國際關係的角度評論水野要求訪台的事,而是把這件事當例子,並問:在這件事裡,水野賢一對水野賢一的行動有沒有自主性?
看起來是有的。想要訪台的是水野賢一,向外務大臣提議的是水野賢一,後來辭職的也是水野賢一。而水野賢一似乎對他自己的行動有完全的自主性,全然照他的自由意志來行動。
但是,如果我們從行動的意義來討論水野賢一在這件事上的自主性,我們還是可以發現他並沒有完全的自主性。原因是他訪問台灣的意義是建立於他的「外務省政務官」這個身分上,當他辭職失去這個身分的時候,他的訪問台灣的行動也同時失去意義。所以可以說「外務省政務官」的身分賦予他訪問台灣的行動的意義,而不是訪問台灣這件事本身就具有意義。只要賦予行動意義的事物有了變動,行動的意義也隨之變動,則此行動就沒有完全的自主性。
後來,水野賢一在辭官後並沒有馬上訪問台灣,因為在他失去「外務省政務官」的身分後,訪問台灣也就變得沒有意義(自由時報 2002/08/23)。一個月後,他和自民黨其他議員一起訪問台灣,但這次他是以眾議員的身分訪問,所以他行動的意義就和以政務官身分訪問的意義不同。
所以,當行動的意義是由行動本身以外的事物賦予時,這個行動就不具完全的自主性。那這是不是說韋伯的「目的理性」不具完全的自主性,「價值理性」才有完全的自主性呢?
或許是這樣,但我還得再想想後才能說;雖然也是自問自答。
PS:這是一篇隨意的分析,經不經得起考驗我也不知道,或許那天我會自己把這篇的論點推翻。但若是有人想早點指瑕,也歡迎。
至於水野賢一,從找得到的報導和他的個人網站看來,他是個年輕、有理想、有衝勁、堅持理念的政治人。